FAQ

提供有關藥品、醫療器材、諮詢輔導、醫療科技評估、國際合作等常見問題。

醫療器材

依《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第12條,「訓練或措施,應包括其有效性之評估與醫療器材之識別,以避免不良醫材進入供應鏈。」請問是否能說明如何執行有效性評估?

更新日期:2022-04-13  |  點閱次數 : 683 次 

《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第12條中提及之「有效性之評估」,係指評估公司執行訓練或措施後之有效性。業者可採用考試、實作證明或其他可評估方式確保影響運銷品質工作之全體人員皆可接受並勝任其工作。

 


上一筆 請問GMP與GDP的管理代表是否可為同一人?年度管理審查會議是否可以合併執行?...
下一筆 依《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第16條,「販賣業者應規劃供應商之監控及再評估機制,...